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罪中的化肥范围

奥普乐农资2025-07-06 20:3234 阅读23 赞

1、生产伪劣化肥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生产伪劣化肥罪 的 犯罪构成界定 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中华人

生产伪劣化肥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2、中国新刑法销售伪劣化肥罪判几年

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使生产遭受重...

中国新刑法销售伪劣化肥罪判几年

3、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判几年

法律主观: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判刑为:犯此罪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农药、兽药、化肥...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判几年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立案标准

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2.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处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犯罪构成:主体:无论有无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只要实施了相关行为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均能构成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行为,过失行为不构成此罪。客观方面:包括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

刑法140条是什么罪

兽药、化肥、种子比生产、销售其他伪劣产品造成的损失更严重得多,所以在立法时单独列出“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区别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140条、第147条对比: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司法解释

应从重处罚。这一规定旨在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与管理,严惩其参与此类犯罪行为。通过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量刑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同时也加强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管力度,旨在有效打击此类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是如何构成的?

、《关于加强农药管理严厉打击制造、销售伪劣农药活动的通知》。生产、销售伪劣农用生产资料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制度,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对农业危害很大,应受刑法打击。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所谓农药,是指用于防治药、虫、草、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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