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1、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肥料产品包装应有标签、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当使用中文,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标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二)标明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名称和含量、净重、生产日期及质量保证期。(三)标明产品适用作物、适用区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四)产品名称和推荐适用作物
2、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是关于肥料产品登记、包装、生产、经营、使用和宣传的一系列管理规定。以下是对该办法的详细解答:标签和说明书要求:语言: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用中文。内容:需包含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的详细信息、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净重、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等。适用信息:明确适...
3、肥料标签管理办法
肥料标签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范:肥料的名称必须准确,不得使用夸大性质的词语,如“高效”、“肥王”、“全元素”等。如产品具有特殊用途,该用途名称需在产品主名称下以小1号字体进行标注。商标与名称区分:商品的商标与名称需明确区分,避免混淆。此外,虽然具体细节可能因地区或国家而...
4、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修改后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全文如下:第四章 登记管理 第二十二条 肥料产品包装应有标签、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当使用中文,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标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二)标明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 名称和含量、净重、生产日期...
5、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四章 登记管理
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四章的规定,肥料产品的包装必须符合严格的标准。首先,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使用中文,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以及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名称和含量、净重、生产日期及质量保证期。这些信息应清晰标明,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详细情况。其次,标签上需明确标注...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附办理流程
4、第四章(登记管理) 第二十三条:肥料产品包装应有标签、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当使用中文,并符合下列要求: (1)标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2)标明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名称和含量、净重、生产日期及质量保证期; (3)标明产品适用作物、适用区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肥料标签标注适用范围见登记证号是否违规
可能的法律后果: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本)》第二十六条,对于标签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权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会责令生产者或销售者立即改正标签标注问题,确保后续产品符合规定。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章 罚则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章罚则主要包括以下处罚措施:第二十七条处罚措施:生产或销售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将被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若无违法所得,则罚款上限为10000元。假冒或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同样会受到严厉的处罚。第二十八条处罚措施: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是什么
临时登记:针对需要进行田间示范试验试销的肥料产品,生产者需要申请临时登记。正式登记:针对已经经过田间示范试验,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需要申请正式登记。申请资格:独立法人资格:凡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均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旨在确保...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为强化肥料管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以及保障人畜健康和农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肥料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和推广活动,均需遵循本办法的规定,以确保合规性。肥料,按照本法,是指用于提升植物营养、改善土壤性能和生物活性...